2015年山东淄博统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6月15日-8月10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4 03:53:42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2015年山东淄博统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6月15日-8月10日
2015年山东淄博统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6月15日-8月10日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关于开展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

  淄统发〔2015〕31号

  各区县统计局、高新区统计处、文昌湖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统计局《“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15〕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一)认定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一条 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认定工作对象

  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均属考试、申请对象。目前不在统计工作岗位,有志于今后从事统计工作或拓宽就业渠道的人员也可以报名。

  已取得初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换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附件2)为准)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使用由国家统计局编写的教材和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今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为:

  0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四)报名事项

  考生需在2015年6月15日至8月10日登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tjcyzg.org/),按照报考流程(详见网站“报考指南”)如实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完成网上报名,并于2015年8月12日前到所属区县统计局现场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区县统计局及直报单位于2015年8月14日前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统计局窗口报名,资料交至市统计局人教科。考生须在考前一周登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和相关说明参加考试。考生因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延误考试的,责任自负。

  1.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普通报考的考生须提交网站上打印的《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

  (2)符合学历免考条件的考生须交验学历证书原件,提交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A4纸正反面复印),网站上打印的《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

  (3)已经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只须交验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A4纸正反面复印),《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

  2.报名结束后,各区县统计局及直报单位须将以下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统计局人教科:

  (1)全体报名并确认考生的《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2)《淄博市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考人员花名册》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免考一门考生《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各2份;

  (4)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各2份。

  (五)教材征订

  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只收取教材费(每套定价65元),考生现场确认时一并缴纳。因教材需由市局汇总后向国家统计局集中征订,各区县及直报单位须根据报名情况尽早上报订购教材数量(教材订购时间截止到8月12日),逾期将不再负责统一订购。

  (六)成绩管理

  阅卷完毕后成绩将在“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提出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5日内,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4)一式2份,由区县统计局受理盖章后,上报市局进行复查。

  二、积极开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将继续通过“统计继续教育网”(www.statsedu,以下简称“继教网”)组织开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学员需要在“继教网”上选择“2015年度山东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班”,在所列课程中选择三门课程,其中要选择两门专业课加一门拓展课。学习、考试时间从6月1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继教网”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与北京文华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开发,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要求,培训费由学员在网上支付,费用结算由文华在线负责。

  各区县统计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加大对继续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帮助各级部门、单位和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营造推动继续教育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高效地稳步开展网络化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其它事项

  淄博市统计局网址:www.zbtj.gov

  咨询电话:2182017 2306893(行政服务中心)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www.tjcyzg.org

  “统计继续教育网”网址:www.statsedu

  咨询电话: 4006107808


  淄博市统计局

  2015年6月9日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