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统计从业《统计法基础知识》考点分享(6)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6 06:15:11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2016年统计从业《统计法基础知识》考点分享(6)
2016年统计从业《统计法基础知识》考点分享(6)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统计行政应诉

  统计行政应诉,指统计行政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的统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通知后,认为自己符合被告条件,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所从事的一系列诉讼活动的总称。

  1.审查自己是否适格被告人民法院在统计行政诉讼案件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统计行政机关在接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受理通知》后,若没有异议就成为统计行政诉讼的被告。如果认为自己不符合被告条件,应及时向受理法院说明理由。

  统计行政机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才是适格被告:

  (1)作出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作出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经过统计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决定维持的。

  (3)作出的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

  2.审查受理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3.做好统计行政应诉工作

  (1)确定应诉人员;

  (2)认真研究起诉书副本;

  (3)提交答辩状;

  (4)到庭应诉;

  (5)对一审判决及时作出反应。

  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国家刑事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刑法》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及其刑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统计法》对刑事责任只作了衔接性规定。

  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应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包括几种情况:

  1.《统计法》第三十七条所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或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 报复的统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对应《刑法条款为第二百五十五条,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统计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统计调 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对应《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 位犯前两款罪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3.《统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对应《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所规定的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统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对应《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根据该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5.《统计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利用统计调查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进行欺诈活动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对应《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统计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