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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3 19: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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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残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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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同类都是异常的残忍
  更别说对动物了
  在上一世纪结束时,法兰西学院的教授弗朗索瓦·拜鲁写道:"在这个地球上,折磨空前残 忍,而以残酷折磨为主旨的极刑也远远没有成为过去.……杀人不仅存在,而且在世界共同体中 三分之二的国家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在这些国家,应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却在递增.……只有不 再杀人,人类才真正得以为人."
  但他承认,即使到了下一世纪,人类仍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法摆脱其"动物性",因为 人类几乎将所有的科学与智慧都用于致死的可怕"艺术"中,在死刑的发展过程中,体现出规则、 技术、发明、革新.而就死刑的杀一儆百性,是对胆敢挑战权力与秩序的人的最严厉警告.
  让我们图文并茂地遵循时间逻辑来浏览人类的残忍智慧.
  一、动物行刑
  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的文明史还久远,当人类尚在用石块与棍棒与自然抗争时, 用藤索捆绑起一个违规的同类去让动物糟踏乃是最简单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 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亚苏巴尼巴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做大餐.埃及人则倾向于用鳄鱼.而印度 人则钟情于让老虎作为"执行官",至于中国人,偏好"人不义则群起而攻之"的准则,把犯罪者扔 到老鼠堆、蛇堆、蚂蚁堆中,籍此验证强弱、大小、轻重、粗细等对立概念的互倚互换、用大型 食肉动物来对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视"恃弥凌弱"的中国人所嗤之以鼻的.对动物行刑有着想象 之迷恋情结的当数罗马人.罗马曾一度盛行"勒索死",这实际上是一种溺刑.但在溺死之前,会 将犯人连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及一条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将袋口缝紧.经过 这样处理的犯人,在被溺死前身上已布满了斑斓的印痕.在整个古罗马帝国时代都非常流行观看 猛兽吃人,这是法典所允许的.所有类型的猛兽都被用于该刑:狮、虎、豹、熊,偶尔也有狼、 狗之类.所有的动物事先被饿或囚禁得发狂.观众都是观赏行家,不允许出任何顺序上的错误, 一般说来,虎较受欢迎,它能快刀斩乱麻式地把犯人吃个精光.而熊的风格为少部分心理不太正 常的人所欣赏,它将犯人急风骤雨般地击倒,吃的时候却慢条斯理,拖泥带水,咀嚼得十分仔 细.除了直接处理的方法外,还有一种间接方法,即用动物的力量来施刑,中国史载的五马分 尸,马尾拖便属此类.而在印度马通常为牛或大象所取代.至于中东或非洲,多用单峰蛇.纵观 动物行刑的古往今来,最为可怕的当数中世纪在法国、英国和荷兰等地都流行的一种刑,即扒了 犯人的衣服,仰绑于床,在其肚皮上仅扣一口锅或一只笼子,里面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着点 火加热.为了逃命惊慌择路的动物便会乱刨乱咬,洞开犯人的肚子深入他们的内脏.
  二、割喉刑
  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它的要旨就是割断喉咙.与砍头刑 不同的是: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但这两种刑的行刑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刑用的是匕
  首.但罗马的刑罚中却从未将"割喉刑"列为主要的死刑手段.
  在古罗马的角斗场里,两个角斗士中受伤的一方会在倒下后举起自己的膀子,并用左手无名指指向观众,一方面是通过这样的手势承认失败,而另一方面是请求观众从宽.这时,胜利者会来到他面前,做一个单腿跪地的造型,并控制住他的头,将刀深入他的头下,再昂起头,等待观众的裁决,如果失败者在角斗过程尽了全力并勇敢而灵巧,博得观众的喜好,他们就会举起手示 意赦免,如果他的表现不令人满意,他们就会伸出大姆指向下判他去死,如果这样,竞技场主席 便会喝一声:"割喉"!
  割喉的确带有几分荣誉与悲壮的意味.
  割喉刑也用于制裁罗马的意识形态对手---基督教徒.
  亚、非、拉美的一些原始部落在祭礼时也用割喉刑.在欧洲,割喉只是为了加重刑罚而设,是为了"割开喉咙,塞进烙铁,将舌头挤出来割掉后再吊死."在英王亨利四世拟定的法典里曾有规定,割口必须高及颈下,这样行刑者便能通过割口把犯人的舌头拽出来.
  到了20世纪,柬埔寨一度又采用了割喉刑,他们用尖利的棕榈叶慢慢地剪开犯人的喉管,在颈动脉附近的位置来回不停地割,"拉出一个很细的口子,然后用尽气力横向一拉.血当即四处喷溅,射得很远."用这样的方法,他们处决了成千上万的人.
  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
  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四、投掷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当然,在没有高处的地方,便不能够执行,例如沙漠
  里……
  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投掷刑的区别只在于犯人最后落在什么地方,罗马人把犯人投入喀斯特石林,希腊则在落点上布一些棱角尖利的大石.波斯人喜爱选择石板平平的街道.墨西哥则是在水中竖起铁钩,再把人掷上去,最讲排场的当数欧洲亲教战争的地方,都崇尚让士兵排起方阵,手执矛戟.然后把犯人带到塔楼、城墙或是教堂顶上,喊着一、二、三扔下去.历史学家 于贝尔·蒙泰耶写道:"这是一种最具戏剧效果的刑罚,非常戏谑".
  二十世纪中叶,法军和美军又重新使投掷刑死灰复燃.在阿尔及利亚和越南,拒绝说出自己所掌握情报的囚犯往往被从直升飞机里踢出来,承接地点没有古代那般考究,但投掷高度却是古人做梦也想不到的.
  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
  "天才的发明"是一种被称为"恐怖梨"的玩意儿,铁制,呈梨状,通过机关可以打开.用它塞进犯人的嘴去,使其无法喊,无法讲,当然也无法进食.有些"恐怖梨"内藏尖刺,可以慢慢从制动口里伸出,将口腔夹破,喉咙戳穿……
  在印度和缅甸,被判了饿刑的人则会被烧熔的铅水堵住喉咙和嘴巴.
  在十九世纪的非洲,有些部落把杀人犯与受害者的尸体很对位地绑在一起."手手相连,唇唇相处,这些受刑者浸润在腐血中,饥渴交加,悲惨而缓慢地死去".
  有时,会让饥渴的犯人在饿死前狂饮暴食一通,然后扎紧小便的玩意儿,再堵塞肛门,让其胀死.二战期间,纳粹在集中营里经常对囚犯干这类事.
  六、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
  作为刑具的十字架通常由两到三根木桩构成---如果是四边形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形,有的是X型,还有Y型的.T型十字架主要是用来处罚暴乱者,有的时候要倒过来,头冲下,脚朝天.圣徒皮埃尔便是被这样处死的,据说是他自己要求的,因为他自觉不能与基督受
  用同一种刑罚.早在犯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前,十字架的直杆已插入地中.后人描绘的基督背负十字架走向"颅地"的场面,从刑罚角度来看是违背事实的.
  在行刑地,用绳子把犯人绑缚在刑具上,不过更经常的是直接用钉子钉,先钉手,再钉脚,钉子从来都不会钉在手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会撕裂,而胳膊便可能因此得到解放.有经验的刽子手会将长钉钉入腕骨间一个狭窄空隙,如今解剖学称之为德斯托宽隙.
  进入现代社会后,十字架刑仍有其生命力.20世纪70年代,越南军人曾将"叛徒"钉上十字架;80年代,有的国家的小偷会被处以此刑;90年代,苏丹等7国则将犯人送上十字架以示众.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
  罗马人处罚犯法的女人时,也多采取"活埋".
  古波斯人在活埋实施前,会将犯人从高处掷入一大堆刻意烧成的灰尘之中,灰烬进入犯人肺 部所引起的窒息远比一般活埋所引起的单纯缺氧要可怕得多.
  高卢人和日耳曼人用活埋对待叛徒和逃兵.哥特人则用之专门处理同性恋者.在中世纪的法国,为了"体面",女人是不会被吊死的,毕竟一个女人吊在半空中,在众人的眼皮下甩来扭去,晃动着双腿是极不合礼仪的事,所以必须活埋她.现代的活埋记载见于越战时期.
  八、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将木桩插入,再用锤子钉.在有的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先打好的铜里,让木桩配合犯人的自重,一点点地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况
  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欧洲亲教战争期间,木桩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意大利皮埃蒙城,一个贵族的女儿德拉图尔浑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刽子手将她高高举起游行,并宣称尸体便是他们的旗帜.
  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刑,之所以选择该刑是因为他"喜欢在屁眼里插玩意儿".
  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这样的活剥需要技巧,可能已代表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准.因为在其他地区和国家,很多人并不追求整张效果,直接就作"艺术处理".或切成极细的带子,或切成圆片、碎片、长方
  片……处理的最佳杰作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形细节.
  作为刑罚,活剥已消失了数个世纪,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收藏家追寻的对象.19世纪末,人类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那展览一张完整的被鞣过的人皮.还有纳粹,收集了不仅带有漂亮文身的人皮,并将部份人皮用做书皮、灯罩、垫纸板或其他艺术品的良材.
  十、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
  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某些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
  了.
  十一、凌迟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波斯帝国对于反叛者的凌迟是四等分四等分地切.罗马人处理女犯时先割去双乳,对男犯则 先去其生殖器.希腊人在割肉时还要加上剔骨的程序,弄得犯人每个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但比起中国人,其他民族都显得粗糙.中国人将凌迟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使之堪称绝技.行刑
  开始时,刽子手会巧妙地一刀剜去犯人的喉结,以免他喊叫.然后迅速地出血包扎伤口,最先动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刀,刀刀须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上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如果犯人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
  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
  十二、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十三、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
  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酱沫.
  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十四、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高卢人把犯人关入一个巨大而结实的柳条篮里,然后点火焚烧.日本人在19世纪也使用过类似方法.这种方法据说"极富观赏性",犯人在篮里又叫又跳,可怎么也爬不出这"独特的环境".而斯基泰人则将犯人扔到一辆堆满了干柴并洒上了稀树脂的牛车上,一旦火起,受惊的牛便会拉
  着火车穿过整座城市,很具警诫效果.
  罗马人把犯人钉上十字架,再遍身淋满沥青和松脂,做成一个大火把,抬着示众.在中世纪的英国和意大利,则是用柴草将犯人裹得严严实实,捆得如同棕子,然后点火.
  至于专门的火刑柱则是将人高高绑起,在脚下堆柴烧火,法国的圣女贞德便是这样被处死的.在她被烧的整个过程充满了下流的展览手段……
  据说,火刑有净化的作用.是故,火刑总是和消灭异端邪恶联系在一起的.
  十五、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罗马帝国时期实施此刑最著名的牺牲者为基督教派的圣·洛朗,为了纪念他,巴黎有一家以他命名的时装企业响誉全世界.当时,他为穷人的事得罪了当权者,于是,他首先遭到鞭笞、又被拔去指甲、敲碎牙齿,然后放在铁架上用炭火烤.据说烤了不短的时间后,洛朗对刽子手
  说:"你不觉得我这一面烤得太过了么,翻翻行不行?"等到翻过来后,他又说:"烤得很香,差不多了,你可以吃啦."然后就死去了.至于把犯人全身涂上蜂蜜,用冒烟的柴火熏烤,便是炙刑 了,一些人在行刑过程中尚未"熟",便已被火烟呛死.
  而亚洲的刽子手更残忍,他们常常将铁球烧红,然后用钳子夹起,放入事先在犯人头颅上开 好的口子里,这样,犯人的脑浆旋即沸腾,从口子里溢出.古印度人用的是铁棍,在火中烧得发
  白后,从犯人的咀里插入.
  在旧中国,有专门为施"炮"刑的烤炉,多为铜制.
  十六、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刑,刑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
  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
  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
  十七、箭刑与贯穿刑
  用箭射死即为箭刑,似乎各民族都用弓箭,所以这是一种普遍运用的刑罚,只不过用箭先射身体的哪一部位,在处理手法上有差异而已.
  贯穿刑的关键在于用尖利物穿透肌肉和组织.但作为一种既定的行刑方式,行刑者总要体现一番创意,于是有了不少种贯穿手法.用长钉将人一串地穿在上面示众,是欧洲各诸侯们爱用的,犯人往往要好几天才死去……最可怕贯穿刑具是一种称之为"玛特·多罗洛萨"的铁制刑具,
  它与先前发明的刑具"努朗堡的圣女"有所不同,它不靠刑具上的"少女胸部"位置夹紧犯人,而是用灵活的机械臂.它也不是用遍布刑具内的各种铁刺来贯穿犯人的身体,而是收紧臂来让犯人窒息,然后刑具的心脏位置会伸出一根钢刺,插入犯人身体……
  十八、毒刑
  从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
  有记录本案的早期毒杀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死刑执行.苏氏因得罪雅典的权贵而被毒死.当毒药送到后,他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诉我该怎么做?"后者告诉他,喝下毒药后不要在房间里走动,因为运动会减缓毒药的发作,延长死亡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地少说话,否则就需
  喝下两倍以上的剂量.据说苏氏都接受了.那时的希腊,多是用欧洲普遍可见的毒芹中提取出来的毒芹碱来做毒药.
  而在古中国,则多用从动物、昆虫、矿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现代社会出于对有效性和人道的考虑,又开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毒气室、安乐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种延续.
  十九、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 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 会被拉得脱臼.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 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 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19世纪中叶,中国的清政府曾用吊刑处罚过天主教的传教士,并将吊刑作为一种合法形式的刑罚普遍运用.
  二十、鞭刑与棒刑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国家首推新加坡.
  鞭可以用各种绵缠材料制成,皮革、植物纤维……上面可以有附着物,例如尖钉、钩刺、石块、金属球之类.总之,如果决定这根鞭是专门用来打人的话,那它一定是根充满了恶毒意向的人类杰作.被打的犯人结果就是"变成一块人形的烂布".
  棒可以是木、竹、铁、铜等材料制成,要致人死命比鞭刑来得干脆,痛苦程度远不如鞭刑,所以棒刑很不受人青睐.拿施刑行家的话来说就是:"当犯人还没有对自己的行为结果的严重性做出深深悔意的时候,一切就已经结束了."而鞭刑的行刑自由度就大得多,打到一定的时候,可以把受刑者浸到盐水里、酸水里、碱水里……还可以在烂皮肉上涂抹各种"酱料",最令人发指的莫 过于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披麻戴孝",即将被鞭打者血肉模糊处用白麻布包上,等二十四个时辰 后,再一条条地把麻布从犯人身上撕下来……是故,许多受刑者的喊声是,求求您,给个痛快, 杀了我吧……对于施刑者,剥夺生命虽然是最终目的,但犯人临死前表现的一系列痛苦和无助却 只有受刑人知道.
  二十一、车轮刑
  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刽子手执铁棒,按照行刑程序,必须先打断犯人的四肢,一共打八下,将四肢打断成十六节,最后朝胸口上来两下,结束犯人的生命,致命的后击被称为"慈悲的一击".说起来似乎难以想象,大部份犯人在胸口上挨过两下后依然还气息尚存.刽子手为了证明自己并非手下留情,便会将犯人的手和腿拧到背后,让它们和犯人的头碰在一起,在这样具有悲喜性效果的姿式里,观众或哭或笑或叹息.
  由于车轮刑所具有的展示性,要求刽子手表现出特殊的专业技能.一名叫拉朗德的法国犯人因一句指责刽子手的话而载入史册.当行刑者已利索地解决了他的双臂双腿,正要打断他的胸廓
  时,棍子轻轻地滑了一下,碰到了他的下巴,拉朗德一声大喊:"嘿,这一下不符合规定".于是,观众开始呐喊、有人还举起了拳头.刽子手对他道:"怪事,看来他们希望死的人不是你,而是我".
  二十二、磔刑
  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关于此刑的最早记载是在希腊人的书里,他们执刑的方法是将人的四肢绑在被人为弯曲的树上,利用树的弹性拉裂人体.
  古中国人和古罗马人则是用马拉的战车来分尸,著名的秦国丞相商秧便是名垂千古的受害者.但似乎该刑执行起来也并非想象中那么轻而易举,人并非像纸那般容易扯碎.16世纪的法国作家米什莱在《法国史》一书中写道:"骑在鞭打着马匹,并疯狂地紧拽系有四肢的绳索.尽管先
  前刽子手已用钳子扯裂了犯人腿上的皮肉,并将双臂拉得皮开肉绽,但肌肉依然能够承受住这么 强劲的拉力.无奈的刽子手只好拿来一把大的剁肉刀,割去了一块块他认为对执刑有阻碍的肉.这样,马才终于拉断了四肢……还活着的躯干落在地上."
  还有记载表明,有时行刑的马匹都已累得口吐白沫倒下,但犯人的四肢依然连在躯干上,弄得刽子手,犯人,观众都十分不耐烦.所以在执行磔刑时,刽子手要动十分心思,要研究犯人的身体特性,又要了解行刑马匹的各自力量……
  二十三、扼杀
  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从有文字记载始,中国人的扼杀记录昭著,但似乎此刑专用于上流人士,因为死后尚有"全尸".直到满清后期,才有人发明了一种特殊形式的扼杀,称为立枷,专门用来处死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下等人.方法如斯:先绑起犯人的手,将其脖子套入一块木板的圆孔里,然后升起木板,
  置放在一个栅形行刑架的顶端.这样,犯人的颈和下颚便被悬吊起来,脚悬地约50厘米.如果需要犯人快死,就往脚上绑石块.若想折磨他,就由犯人自身重量来决定,通常会需一两天的时间,人犯才会真正断气.
  二十四、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