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的作文比 100字 多我的家乡是新疆乌鲁木齐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1 19:11:11
我的家乡的作文比 100字 多我的家乡是新疆乌鲁木齐

我的家乡的作文比 100字 多我的家乡是新疆乌鲁木齐
我的家乡的作文比 100字 多
我的家乡是新疆乌鲁木齐

我的家乡的作文比 100字 多我的家乡是新疆乌鲁木齐
对乌鲁木齐的感情是复杂的,很多时候,我在想自己与这个城市的缘分.
我的父母都不是本地土生土长的新疆人,为了不同的原因从两个相距甚远的异地,辗转几千里来到乌鲁木齐,被冥冥中的力量左右,相遇、相识、相爱,就这样“生死契阔,与子偕老”.然后我居然诞生了,由两个不是乌鲁木齐的人,在乌鲁木齐创造了我,我因此与乌鲁木齐有了千丝万缕、血肉相连的关系.
从出生到现在,我在乌鲁木齐纠缠了二十多个年头,眼看着它一点点渐变为熟悉又陌生的模样.
九岁以前,一直生活在几乎封闭的医科大学院子里.只记得冬天,会被裹成小熊,带到人民公园看冰灯;夏天,被妈妈领着去红山商场闲逛,红山商场边上的一家副食品商店有着至今记忆犹新的油炸糕.红山似乎是全市的中心繁华的所在,我小学时有一篇备受称赞的作文,名字叫《今日光明路》,写的就是从市委到北门的那条齐整的大路,那时候的转盘,还有两匹白马引吭高“嘶”.
九岁以后,我转到北门上小学,以后上学的日子便一直在奔波中度过.一路车的路线,我闭着眼睛,也可以不迷路.乌鲁木齐的冬天很可怕,不管是上学还是下学,两头都摸不着太阳,天气比现在冷得多,虽然穿着妈妈做的棉裤棉袄,还是觉得冷到骨髓里去,那简直是黑漆漆的一场噩梦.那时候的公共车真的很少,尤其是寒冷的冬天,似乎全市人民都在往公共车上挤.我10岁就有了徒步市区的经历,在漫天大雪中走了四个小时才到家,全身几乎僵硬.后来我交了一个叫向大雁的朋友,她又高又壮,很讲义气,每天送我到公共车站又推我上车,有时候她也被疯狂的人流挤上车,坐一站到西大桥又自己走回家,凭这一点,让我们在失散了十几年后,我还清清楚楚记得她的容貌和名字.不过那时候坐公共车很“拽”.又瘦又小的我常常可以博得别人同情换来让的空座,就是没人让座,我也可以借身体优势,把自己夹在大人们中间,蜷起双腿,随着车来回摇摆却稳当当地不倒.可怜的铝皮饭盒常常被压地惨不忍睹,腿也被车门夹烂过很多次.
初中在“友好”附近,一群伙伴组织了敢死队在大街上飙车.每天从学校到家骑四个来回,最凄惨的一次,是在烈日下飞车,直到鼻血横流.大部分日子都是惬意的,一手单把扶车,一手拿着蛋筒冰淇淋,悠闲的在林荫道上嬉笑怒骂.那时候的乌鲁木齐,发展的平缓安稳,高楼不多,只是一个安静的小城.
升高中的时候,我的分数可以选择两所重点高中,一是北门的市一中,二是延安路的实验中学.那时候看《十六岁的花季》正入迷,毫不犹豫选择了能够住宿的实验中学.进入那个摇摇欲坠的宿舍楼,看见狭窄的容纳二十个人的宿舍时,我第一次明白,理想与现实好像退了潮的海水与沙滩,有很长一段距离.当时还是义无返顾的选择留下,体验平生第一次集体生活.晚上睡觉得习惯各种声音,得在60瓦的昏黄灯光下看书,得和全楼道160多个女生共用六人坑的WC,得对食堂饭里的虫子熟视无睹.我很快适应了这一切,当我能把一缸水煮白菜冬瓜吃的心满意足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体重已经从刚入校的40公斤飞升到50公斤,我知道这十公斤长的有多么不容易.
高中三年玩的真是痛快,拥有了大把大把的回忆,重压之下,没疯没傻,愈发的活灵活现——是活灵活现的一个坏孩子,学会了旷课,学会了抄作业,学会了上课睡觉,晚上逃自习“压马路”,中午那么短的时间还有劲跑去大十字吃炒米粉……换来的代价是,我终于在毕业后没有离开这个我熟悉到厌恶的城市,仅仅是到了一站之遥的新疆大学.
去报到的时候,坐车看见熟悉的街景,日复一日没有丝毫变化,我万分沮丧,找不出任何欣喜和新鲜的感觉.从医科大学到新疆大学这条路线九站路,我往复了七年,单调的重复让我厌恶得几乎疯掉,以至于我一坐车,就忍不住闭上眼睛,呼呼大睡,任头在玻璃上撞的死去活来也不肯醒过来,直到红桥红绿灯,才逼着自己睁开惺忪的睡眼.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城市啊,街道肮脏,污水横流,二道桥附近永远是让人烦乱的小贩小摊,路挖了修修了挖,房子盖了拆拆了盖,永不消停;没有什么人遵守交通规则,大部分的人随手乱丢垃圾还有吐痰,要饭的乞丐可以理直气壮抱住你的腿;公车上的维族人叽里咕噜的喧哗震耳欲聋,明知道我们听不懂,还用像吵架的声响交谈.
这个城市一年中有几乎一半时间被冰雪覆盖,烧暖气的烟尘和成千上万烤肉炉子的烟让乌鲁木齐的冬天没有蓝色的天空,四面环绕的山,让风吹不散污浊的空气,最严重的时候污染指数可以达到500.
我讨厌乌鲁木齐的建筑,都说建筑设计师是一个城市的良心,我不知道乌鲁木齐的建筑设计师的良心都到哪里去了,楼房只管往高、往“傻”里盖,没有一点自己的特色,在这样的高楼林立的街道里穿行,我常常会迷路,有朋友笑我是路盲,其实是因为眼前的一切让我太陌生.
然而,还有哪个城市可以这样?夏季再燥热的天气,只要能找到一片绿荫,也会有沁人心脾的凉爽;下一场雨,便可以沉淀所有的暑气,洗出一方澄澈的天空.瓜果飘香,东西都是论公斤买卖,便宜的不可思议.四季分明,酷暑寒冬,该怎样便怎样毫不马虎.道路平直宽敞,两旁树木葱茏,远眺是常年冰雪覆盖的博格达峰,近观是黄沙漫千里的雅玛里克山,四周皆是天山牧场粗犷豪放的景致,这里聚集着来自五湖四海的人,把异乡明月当作故乡之月,他们留在了这里,有更多象我这样的非祖辈式乌鲁木齐人出生了.
我一直都对故乡的含义很模糊,每次写各种表格填籍贯的时候,我都会写陕西,那是父亲生长的地方.有一年,我们突然收到一封来自安徽的筹款信,说是要捐钱修我们这个姓氏的祠堂,这让我们意外的发现,原来我们的祖籍在安徽.故乡是什么呢,有血脉至亲,有温馨回忆,才算得上故乡吧,对我而言,陕西和安徽,仅仅是名义上的故乡,惟有乌鲁木齐,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故乡.
看过那么多城市,最爱最难舍的仍是乌鲁木齐,尽管它离完美差的那么远.记得一句对亲人的定义:知道你最隐秘丑陋之处,却不嫌弃你的人,就是亲人了.我对乌鲁木齐的感情,亦是如此吧.